民法知识点
D31民法必备金句:
刑法的时间效力
1.刑法的时间效力为“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对象是未决犯。
2.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适用行为时的法律,不适用新法。
3.关于持续犯(继续犯)、连续犯的问题:
(1)犯罪行为由新法生效以前持续到生效以后,适用新法。
(2)在新刑法生效前后连续实施多个犯罪行为,如果新旧刑法都认为是犯罪的,适用新法。
4.司法解释的效力
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可以概括为“从新兼从轻原则”,适用对象是未决犯。因为司法解释是对现行刑法的解释,其效力适用于刑法生效的全部期间。

【练一练】题目(单选)
【单选】1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2004年12月22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对这两个司法解释的适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单选)
A.2004年12月22日以后审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一律适用2004年司法解释
B.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打击相关犯罪的需要,择一适用
C.上述司法解释都只有参考价值,司法机关可以不受其约束
D.上述2004年司法解释关于侵犯著作权犯罪的规定,不溯及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