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知识点
D29民法必备金句:
留置权
1.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其客体以动产为限。
2.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1)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此时不要求该动产必须是债务人的,即债权人可以主张善意取得留置权。
(2)原则上,债权人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原因与债务人承担债务的原因相同,即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的留置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即便不具有同一性也可以设立留置权:①财产是债务人本人财产;②该债权属于企业持续经营中发生的债权。
躲坑提醒:如果具有同一性的情况下,不要求留置的必须是债务人本人的财产;但如果不具有同一性,又想设立留置权,则必须是债务人本人的财产。
(3)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
3.债务人于宽限期届满后仍未履行债务且未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人才可以行使留置权。该宽限期可以由留置权人与债务人事先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外,留置权人成当给债务人60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
4.留置权消灭的特殊事由有二:一是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二是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的担保。


【练一练】题目(判断)
【判断】1甲捡到乙的手机,发现手机坏掉,送去给丙维修,但不支付维修费,丙可以留置该手机。

【判断】2.厚大公司将A汽车送到厚小修理厂维修,厚大公司付费后准备提车。但厚小修理厂表示厚大公司上个月送来修的B辆车没有付费,要求厚大公司把费用补上,不然不给A车,厚小修理厂享有留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