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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国度是禁妓禁嫖的。昨天午夜警所“抓嫖”,拉回一车嫖客和野妓。这本来是极平常的事,可不平常的是有一嫖客拒不承认嫖娼也不交罚款。
他是谁啊这么吊?我问。XX大学的博士生,一个警员告诉我。文字文字哦?XX大学在中国是很牛B的一所重点大学。这激发了我的兴趣,正好,所长让我去参加聍汛,我就到了审讯室。
初见那“嫖客”有点不大像博士,皮肤白白嫩嫩的,身体也显得单薄。
“你和隔壁的女人在长江旅馆302号房间里干什么呢?(主审把重音放在“干”上)
“没什么。”
“没什么?你们两个什么都没穿,躺在一张床上,还说没干什么。”
“您认为我们在做什么?”
“你们――(主审探身作逼视状)进行非法性交易!”
“那么说,你承认有合法性交易喽。”(主审语塞一会)
“直说吧,你在嫖娼。”(主审声音陡然增高,搞得我耳鸣起来)
“你怎么知道我在嫖娼?”
“捉奸捉双,你们都被堵在被窝里赤条条的,还不是!?”
“你刚才不是说我们在进行非法性交易吗,你看到我们'性'了吗?”
“你们光着身子躺在一起,还能有什么好事。”
“这就算你所说的嫖娼吗?”
“你说那还能是什么。”
“一个女人走错了浴室,让男人看见她光着身子,是不是说她把浴室里的所有男人都嫖了,或者说她被所有男人嫖了。”
“这不是一回事。”
“可是在光着身子这一点上没什么不同的。”
“你就没干那事?”
“那是我的私事,我没有必要告诉你。法律保护隐私。”
“你跟那个女人以前认识吗?”
“不认识。”
“你和一个不认识的女人一丝不挂躺在一个被窝里,警察冲进来的时候,你在她上面,当时你在干什么?”
“我不需要为裸睡寻找理由,我在她上面也只是一个方位问题,我现在做的椅子很低,你们的座位很高,你们在我上面,这——能说明什么呢。”
主审朝身后的书记员嘀咕了几句。短暂的沉默中,那个博士颓废地坐在那里,眼神里的冰冷丝毫没有融化。一会儿,主审从化验员送来的样品中拿起一根玻璃试管。
“不见棺材不落泪!这里面的东西你认得吗?”
“太远了,看不清楚。”
“那就给你凑近点。”
助手接过管子在他眼前晃了晃,还凑到他鼻前让闻了闻。
“好像是精液。”他淡淡地说。
“知识还真丰富哎,那你知道这是谁的吗?”
“没有仪器,大家的都一样。”
“你是装傻,还是记性不好,你刚才排在哪里这么快就忘了。”
“你想知道什么?”
“这东西可是从她阴道里采到的,你可别告诉我你是站在阳台上*,正巧她在楼下晒太阳浴,不小心淋到的。”
“我从来没否认我和她发生过性行为哎。”
“这不就结了吗?要的就是你这句话,你早坦白,我就给你从宽了。”
“这就结了?你的逻辑就是性行为就等于嫖娼?”
一时间审讯室里的气氛及其古怪。他坐在那里,表情始终都没什么变化。我们也觉得主审的这个结论是有些不对,但错在哪呢?
“那她凭什么上了你的床?”
“这你该问她?”
“她说你在公园里答应给她150块钱的。”
“那时她说的,你当时在场吗?”
“她可是在这里记录在案的惯犯,因为卖淫已经被抓获过多次。”
“所以她只要发生性行为就是卖淫?那她手淫的时候,你们抓不抓她?”
“你严肃点!”
“我没说笑话。”
主审向我使了使眼色,我问了一个技惊四座的问题:“你是学什么的?”
忽然间,他冰封的眼神里终于放出惊异的光来:“哲学”。
我不再问了,因为我知道再问什么都是徒劳的。
后来,他被无条件开释。
我决定从此放弃了警员这项光荣的职业,改学哲学,并且一定要拿到哲学博士学位,*** ,因为学哲学嫖娼都可以免罪!
[ 本帖最后由 诺言 于 2008-11-28 13:22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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