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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倾城 于 2010-12-31 22:14 编辑
二环路以内车辆每天两个尾号限行
实施按照日期机动车每天停驶2个尾号的管理规定。即每日7时至19时,除公交车、出租车、特种车、残疾人专用代步车、9座以上客车(含9座)以及上下学时段(1月1日至2月15日期间)专业接送学生的车辆外,其他机动车按照车牌尾号(机动车牌照(含临时牌照)的最后一位数字)实施按日期停驶的管理措施,具体规定为:
1、限行范围:康安路、和兴路、三大动力路、电塔街、公滨路、南直路、北树六道街、海员街、东北新街、北新街、大新街、友谊路、河鼓街、前进路所围成的二环路区域以内的道路(不含上述道路)。
2、机动车牌照尾号限行日期:
牌照尾号为1或6的,1日、6日、11日、16日、21日、26日、31日限行;
牌照尾号为2或7的,2日、7日、12日、17日、22日、27日限行;
牌照尾号为3或8的,3日、8日、13日、18日、23日、28日限行;
牌照尾号为4或9的,4日、9日、14日、19日、24日、29日限行;
牌照尾号为5或0的,5日、10日、15日、20日、25日、30日限行。
七条坡路后驱车禁行
每日7时30分至9时、16时30分至18时30分,禁止后驱式机动车在下列道路通行:
霁虹桥、红军街、经纬街(新阳路至地段街)、果戈里大街(河沟街至花园街)、安发桥(邮政街至安国街,不含地面道路)、尚志海城桥(满洲里街至经纬街)、北安街(安化街至抚顺街)。
二环路内9座以下外地号牌客运车辆禁行
每日7时30分至9时、16时30分至18时,9座以下(不含9座)的外地号牌(黑A以外的号牌)客运机动车,禁止在二环路以内道路(含二环路)通行。
农垦系统在哈所属单位车辆参照哈籍车辆管理(以行驶证登记地址为准);外地号牌货运机动车按照哈籍货运机动车管理规定通行。
六条商业区路段实施单双通行
每日9时30分至18时30分,中心商业区的部分道路将实施机动车按照尾号单双日通行的管理规定,具体规定为:
下列道路,除公交车、出租车、特种车、残疾人代步车、9座以上(含9座)客车、以及上下学期间(1月1日至15日)专业接送学生的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含外地号牌车辆)实施按照车牌尾号(机动车牌照(含临时牌照)的最后一位数字)单双号通行规定(即车牌尾号为单数(1、3、5、7、9)的机动车只允许单日通行;车牌尾号为双数(0、2、4、6、8)的机动车只允许双日通行):果戈里大街(河沟街至一曼街)、石头道街、兆麟街、地段街、尚志大街、博物馆环岛(出租车在博物馆环岛通行时仍需继续遵守高峰时段单双号限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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