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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了弹烟灰丢了一条命. 开车千万别做小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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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时间:
2008-6-7 20:22
标题:
弹了弹烟灰丢了一条命. 开车千万别做小动作!
近日,一辆上海牌照的丰田轿车,在沪杭高速公路第二车道上正常行驶时,突然莫名其妙地斜穿过三四车道,重重撞上右边护栏。巨大的冲击力将5根护栏连根拔起,车子损坏严重,后排一名乘客因为没有系好安全带,头部受伤出血。
事后,在接受高速交警调查时,肇事驾驶员回忆——“开车时手机突然响了。我看看前面车子离得很远,就接了电话。说了几句后就让后排我姐姐听。当我转身递手机的时候,车头就偏了,后来就撞上了。”
“开车时,一个小动作导致的事故在高速公路上太多了,”嘉兴高速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副大队长程金良叹了口气,“这次算是走运的,不少人都在这样的事故中失去了生命。”
一口气讲了十几个案例
“有一辆绍兴牌照的汽车,从上海赶往新昌,当时车上有3个人。可能是想提提神,驾驶员点了根烟。车子在高速公路上飞快超车,在往回打方向的过程中,对自己的技术非常自信的驾驶员往车内烟灰缸中弹了弹烟灰,目光也顺势往下。还没等驾驶员将目光转回,车子就撞上了前面的一辆大货车,副驾驶座的同事当场死亡。”
“有个在杭州开公司的老板,自己开车和几个同事赶去上海参加一场贸易洽谈会。开着开着副驾上的同事睡着了,手上抓着的相机很快就要滑脱。相机里有公司的重要资料,老板怕摔坏,于是便左手握着方向盘,右手去拿相机。在去抓相机的过程中,驾驶员的身体往右靠,车子也向右偏到了硬路肩上。车子猛地撞上了停在硬路肩上的抛锚货车,副驾当场死亡,这个驾驶员后来因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执行。”……
在高速交警的岗位上,程金良已经干了不少年头,耳闻目睹的事故不计其数,但对这类事故印象特别深刻。程金良在介绍案例的时候并没有查阅案卷,十几个相关案例一个接着一个地脱口而出。“作为一名交通管理者,看到这样的悲剧心里真的不好受,开车时很小的一个动作,后果却这么严重。”程金良声音低沉。
这样的事故每年都在增加
小小的一个疏忽,几秒钟的时间就演变成一个无法挽回的悲剧,这样的事着实让人惋惜,然而更让人难过的是,越来越多的人还在重复着别人的悲剧。
程金良以沪杭高速为例:“2006年前,因为开车时不经意的小动作引发事故,比例只有3%,而之后,这个比例每年都在增长,到现在,这类事故已经占到了10%以上。仅在上个月,由于妨碍安全驾驶引发的事故就有近90起,几乎占到了所有事故的1/3。”
程金良分析表示,此类事故的增长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首先,高速公路的路况越来越好,这使得驾驶员在高速路上开车时,放松了警惕。高速公路上开车,通行情况没有普通公路复杂,在比较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的开车感受时,有不少驾驶员都觉得开高速要比开普通公路简单得多,正是基于这样的感觉,他们开高速时的注意力就会放松。其实这种想法是十分危险的,因为高速公路车辆速度要比普通公路快很多,遇到突发情况,紧急处置的反应时间要少很多,所以在高速上更应该集中注意力。
其次,新手快速增加也是一个主要原因。当然这里指的新手主要是指具备了一定的开车经验,但尚不能称为经验丰富的驾驶员。随着车辆的快速增加,这类新手驾驶员也越来越多,他们通常对自己的驾驶技术估计不足,对一些妨碍安全驾驶的危险小动作又存在侥幸心理。
第三,上路前的准备工作没有做好。在高速公路上开车,很可能会出现笔、水果、挂饰等物品滑落的情况,如果这时候去捡,很容易造成危险。
开车时的小动作,妨碍驾驶安全,很可能造成严重事故。程金良介绍说,在实际开车过程中,抽烟、拨打接听手机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最为多见,危害也最大,驾驶员一定要杜绝这类行为。程金良提醒,遇到情况,驾驶员应该懂得合理处置,无论是抽烟、打手机,还是捡滑落物品,都应该就近到服务区完成,千万不能心存侥幸,贸然在开车途中分散注意力。
小动作引发事故典型案例
案例一:今年3月23日上午6点左右,安徽籍驾驶员沈某驾驶车辆,途经沪杭高速公路往杭州方向的长安服务区时,遇到服务区入口堵车排队。沈某开车经过队尾时,回头看了一下队伍,当再回过头来时,刹车不及撞上了前方一辆大货车。沈某双腿骨折,车辆受损严重。
案例二:今年1月29日,驾驶员张某驾驶轿车行驶至沪杭高速公路上海方向95公里处,与前方另一辆小轿车发生追尾碰撞,张某在事故中受伤。事故发生前,张某正伸手去拿放在正副驾驶座中间的水杯。
案例三:去年8月某日,驾驶员殷某驾驶一辆红色宝马轿车,在沪杭高速公路往杭州方向75公里处,发生单车撞护栏事故,车辆受损,所幸人员没有受伤。驾驶员回忆,事故发生前,想从副驾行李盒里取一副太阳眼镜,侧身的时候带动了方向盘,导致车辆偏离,撞上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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