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言 发表于 2008-12-7 12:58:13

原帖由 天呀 于 2008-12-7 12:35 发表 http://www.hyhgs.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的那是相当的对!好,我也可以对社会上的各种弊端睁一眼闭一眼,我们大家都这样做!都做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话不投机,少说为佳。人情冷暖,马瘦毛长!那样我们社会是相当的和谐啊!
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相异于自己的人。大至思想观念,为人处事之道,小至对某人、某事的看法一评论。这些程度不同的差异都会化成人与人之间的争执与论辩。我们的周围,争论几乎无所不在:一场电影,一部小说,一个特殊事件,某个社会问题都能引起争讨;甚至连某人的发式与妆饰也能引起辩论。在某种意义上看,不同见解的争辩过程只是寻求真理的过程。辩论,就是为了探求真理,坚持真理,维护真理而相互劝说。然而由于论争的任何一方都想推翻对方的看法,树立自己的观点,故此,辩论和寻常说话不同,它是带有”敌意”的语言行为,因而有所谓唇枪舌剑之说。于是,大凡争论留给我们的印象都是不愉快的,最容易使我们良好的交际愿望落空。我们只是为了探求真理,何必去伤人际和气,对于社会的很多弊端,不是我们所能左右的.每个人都能管好自己有良好的行为准则,那社会就会和谐的,可是,能么?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否则,公检法...部门都可以解散了,不需要了.只是希望论坛里的辩论是彼此针对事而不是针对人去辩驳...大家注意言辞而已...希望大家都来参与辩论。说明大家关心这个社会,这个论坛.是非观念还是比较强的...

[ 本帖最后由 诺言 于 2008-12-7 12:59 编辑 ]

常青树 发表于 2008-12-9 09:06:44

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以我的艳遇为名,以伤害红为实,做人不厚道,可悲。从原文看红现在已有幸福的家庭,原配丈夫,儿子上大学。虽然红年轻时有过浪漫,已是十几年前的事。"我“现在揭伤疤,又美其名曰教育大家。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红色水手 发表于 2009-2-24 22:33:54

经权威鉴定又一起花果山艳照门事件!估计弄不好也能出人命!嘿嘿

红色水手 发表于 2009-2-24 23:10:06

南有冠希
北有麦沙
冠希拍花
麦沙摸花
拍花花落
摸花花杀
冠希北逃
麦沙南下
艳照有门
床上有花
冠希被抓
麦沙事发
鉴定完毕
南冠北沙
事由情发!
大家莫急
斑竹莫慌
嬉笑怒骂
皆成文章
有人愿说
有人愿骂
意见没啥
其实可发
.哈哈!

[ 本帖最后由 红色水手 于 2009-2-24 23:57 编辑 ]

镜花水月 发表于 2009-2-24 23:23:31

我觉得无名绅士的说法和观点没有错。
常青树先生说得好。“以我的艳遇为名,以伤害红为实,做人不厚道,可悲”
我支持他俩的观点。
论坛确实是一个阳春白雪的地方。但也应该有个道德的底线。

镜花水月 发表于 2009-2-24 23:26:14

不惑之年的男人和女人,做事情都需要有分寸的。

柔情小妖 发表于 2009-2-25 08:34:56

    世界万物,存在必有他的理由,和条件,无论理由有多充分,要用平常心对待,相对论的理论永远都是正确的.正确与否自然会有定论.:/010 :/010

    创作来源于生活,而又超越于生活,除了<忏悔录>,无人能更真实地表现自己的内心世界,真实再现也的确需要一种勇气!
   一个人如果改变自己的做法,其实也是一种对自己以前的否定,这也需要勇气的.
    更何况麦沙的原创应该属于原创作品,文学作品也好,其他也好,我们更多的要看到积极的一面,社会才会进步!
               --------一家之言,个人观点,呵呵.

[ 本帖最后由 柔情小妖 于 2009-2-25 08:44 编辑 ]

镜花水月 发表于 2009-2-25 09:57:26

“我和红”作品中有让人积极的东西吗?(不敢恭唯)难不成整个社会都要号召去婚外情,然后在当成一种美德去宣传。/:030 /:030 /:030 文中最可悲的是那个女人。没有羞耻和道德的社会只能是原始社会。呵呵。
很多的回贴我想不是对作者本人有看法,而是大家对文中的“我”所体现的反感,但如果非要对号入坐,那就没有办法了。
其实社会上这种文章铺天盖地的很多,大家可能看过一笑而过,不会发表任何言论,之所以在论坛上会发出异议,是因为大家把这里当成了一个完整的集体,中间的每一个人和事都觉得离自己很近。:/010 :/010 :/010

诺言 发表于 2009-2-25 11:00:47

原帖由 红色水手 于 2009-2-24 23:10 发表 http://hgs.5d6d.com/images/common/back.gif
南有冠希
北有麦沙
冠希拍花
麦沙摸花
拍花花落
摸花花杀
冠希北逃
麦沙南下
艳照有门
床上有花
冠希被抓
麦沙事发
鉴定完毕
南冠北沙
事由情发!
大家莫急
斑竹莫慌
嬉笑怒骂
皆成文章
有人愿说
...

有才

梧桐雨 发表于 2009-2-26 10:04:37

我只是想知道    所有支持楼主的男女    你是否真的是一个谦谦君子    你是否这一辈子只爱你的老婆(老公 )    你是否活到现在只和你的老婆(老公)上过床   你是否对你老婆(老公)以外的异性看都不看   

呵呵   本人没有恶意    只是觉得   做人要厚道   也只是觉得   老麦只不过是把自己做的说出来了   我还只是觉得    老麦比那些做了却不敢承认的人磊落多了    当然    对于红来说   老麦该说声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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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为《我和红》的原创作者感到“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