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为君 发表于 2008-12-1 22:44:17

写的还是不错的,文笔,心理,过程娓娓道来。不要从道德层面看问题吧?何况也没什么太多的。

逍遥宝贝 发表于 2008-12-1 23:38:34

我觉得把自己的经历拿出来晒晒也我可厚非,时代不同了,看问题的观点也要多方面的,他敢把自己拿出来晒,你敢吗?(就这个问题应该多方位的探讨你说对吗?)

lds850 发表于 2008-12-2 08:54:35

我坚定的支持楼主,是非观念没有,就是堕落。

小鱼儿~~ 发表于 2008-12-2 09:07:09

:/026:/026 :/026 ~~~~~~~~~~~还是不说什么了,免得溅一身血。

lds850 发表于 2008-12-2 09:14:07

溅一身血如果不死,就又是一篇红与黑

lds850 发表于 2008-12-2 10:27:54

尽管是凤毛麟角,已经造成中国假冒伪劣遍地。你如果爱红这个女人,你就可以正大光明让他离婚,而不是偷摸摸的做小人之举,去伤害自己 红 以及你们的家人。有的男人能让女人幸福而更加美丽,有的男人能让女人更加忧伤而丑陋。

尚辰良品 发表于 2008-12-2 11:14:53

感慨那些顽固的读者

这么好的文章,
这么浪漫的作者,
竟然遇到一些不懂情趣顽固的读者,
真是让人感叹。
麦莎支持你
不知道是你谁,你的文采在这里是罕有的

尚辰良品 发表于 2008-12-2 11:30:33

无名绅士

绅士不必太刻薄,
要懂得欣赏
刻薄就是浅薄了

孤独求败 发表于 2008-12-2 12:31:09

原帖由 尚辰良品 于 2008-12-2 11:30 发表 http://www.hyhgs.com/images/common/back.gif
绅士不必太刻薄,
要懂得欣赏
刻薄就是浅薄了
强烈同意!!!!!

lds850 发表于 2008-12-2 12:52:54

如果把对不道德的指责看成刻薄 未免就太浅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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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为《我和红》的原创作者感到“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