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悸拾年 发表于 2011-11-7 18:19:28

以爱的名义

本帖最后由 四悸拾年 于 2011-11-9 16:17 编辑

过去了,不想再忆.

金苹果 发表于 2011-11-7 18:28:38

坐在沙发欣赏美片惬意慢慢品读完再说{:8_290:}

豆荚 发表于 2011-11-7 18:55:46

本帖最后由 豆荚 于 2011-12-11 05:1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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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笔流畅、优美,却充满了缕缕哀怨和凄凉。年轻人的爱情可能我是不懂的,因为我们毕竟有着不同的生活经历,但是我相信一条,爱情是需要缘份的,小伙子,天涯何处无芳草?除了以爱情的名义戒掉的一切,我劝你最好还是把酒先戒掉吧,文笔如此优秀的小伙子,为什么要戒掉一切,而偏偏留下酒呢?是为了那把曾经为红颜擎起的江南油纸伞?还是为了心里拨动的那一曲蝶恋花?是为了那潇潇洒洒的背影?还是为赋新词强作愁?离开的总是会离开,颓废只能让亲者痛心,不爱者蔑视,以爱的名义,不单单是只为红颜,更有父母、朋友、还有你自己,振作起来,先从珍爱自己开始吧,把自己塑造的更优秀,这样才能迎来你的真爱,让离开的后悔,我以为这样会比借酒浇愁来的理智和聪明。

玫瑰色的夏天 发表于 2011-11-7 19:29:20

当狐狸穿上人的衣服,羊圈的门就只能紧闭。悲啊!!!

灯火阑珊 发表于 2011-11-7 19:31:01

想戒掉爱情,却仍然留恋着昨日那一场有关风月的梦。可以戒烟、戒酒,却不能戒情。可以拿出一副漠然的面孔,却欺骗不了自己的感情。颇有如今识遍爱滋味,却道天凉好个秋的味道。

沉鱼落雁 发表于 2011-11-7 19:53:18

爱情是纯洁的,真挚的爱情,总是偏爱真诚而美好的人。

雷蕾 发表于 2011-11-7 19: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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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荚姐姐说的对!!为了我们的父母。为了自己!爱惜这美好的生活,天涯何处无芳草!!!{:8_284:}

豆荚 发表于 2011-11-7 19: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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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呀,对呀,爱自己才会爱别人。

栀子花 发表于 2011-11-7 20:50:41

本帖最后由 栀子花 于 2011-11-8 14:37 编辑

所有的独事,都可以发,但,唯有"爱"发不了独事··············

无痕记 发表于 2011-11-7 21: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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