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遍天下 发表于 2010-9-1 20:47:44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加强户外运动竞赛活动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竞体司、群体司、社体中心: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人们健身意识的增强,我国户外运动发展很快,户外运动竞赛活动也较为活跃,为推动户外运动的发展发挥了作用。户外运动主要包括山地运动、峡谷运动、野外露营、沙漠运动等,目前由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具体归口管理。由于户外运动尚处于起步阶段,各项管理还没有及时跟上,一些单位和个人出于利益驱动,违反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体育竞赛管理的规定,在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的情况下,违规办赛,发生了一些伤亡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最近在国庆节长假期间,由户外天堂(北京)国际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组织的“2004中国陵川户外运动邀请赛”的比赛中发生了参赛队员两死五伤的严重事故,给运动员本人及家庭带来了严重伤害。由此引发的教训是十分深刻的,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为进一步加强我国户外运动竞赛的管理,规范户外运动赛事,实行文明办赛、安全办赛,现做如下通知:


  一、一定要严格贯彻执行《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作为管理全国各类体育竞赛的规章,各地要严格遵守。按照分级比赛、分级审批、分级管理原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凡是全国性和国际性户外运动赛事,必须由国家体育总局审批。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精神,各地体育行政部门要严格管理本地区举办的地方性户外运动比赛和活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北极星 发表于 2010-9-1 21:24:27

安全第一是所有人的共识,花果山户外接受并执行黑龙江省登山协会在驴友安全前提下做出的正确决定

蜜蜂-蜂蜜 发表于 2010-9-1 22: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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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歌 发表于 2010-9-2 07:02:13

黑龙江省登山协会是代表政府吧?安全是第一位的.....。不过我们出去玩都是自己从兜里掏钱呀。

美丽人生 发表于 2010-9-2 12:15:03

登山协会的活动 也参加过 组织混乱 亚布力穿越交30元报名费 连个纪念章都没有 请问 剩余的款项哪里去了 也没有个明细

可人儿 发表于 2010-9-4 23: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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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德载物 发表于 2010-9-6 22:31:18

那家的狗没管好,出来瞎咬,居然还叫登山协会,让俺狗姐好好驯训它!

倾城 发表于 2010-9-7 19:12:55

可能等协误会抢他们鸡蛋了,下次咱们换个委婉的名。
不就是“偶遇”嘛,登协连这个也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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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黑龙江省登山协会2010年9月1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