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凤 发表于 2010-3-21 20:40:01

2010年4月10日起实行“5-1”限行的道路

实行“5-1”限行的道路(牌照尾号为1或6的,每周一限行;牌照尾号为2或7的,每周二限行;牌照尾号为3或8的,每周三限行;牌照尾号为4或9的,每周四限行;牌照尾号为5或0的,每周五限行)
4月10日至9月30日,康安路、和兴路、三大动力路、电塔街、公滨路、南直路、北树六道街、海员街、东北新街、北新街、大新街、友谊路、河鼓街、前进路所围成的二环路区域以内的道路(不含上述道路)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至19时,除公交车、出租车、特种车、9座以上客车、外地号牌机动车(须同时持有外地驾驶证)以及上下学期间专业接送学生的车辆外,其他机动车按照车牌尾号实施每周限行一天的管理措施。

天堂鸟 发表于 2010-3-22 09:26:34

收藏了,正整不明白呢。

发表于 2010-4-6 15:35:14

谢谢荷兰凤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0年4月10日起实行“5-1”限行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