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林 发表于 2009-7-15 12:49:00

【转载】AA制出游"驴友"遇难 "头驴"法律责任如何确定?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发贴人被认定为“头驴”,应对手手的死承担60%的责任,其余同行“驴友”共同承担15%的责任。         手手(网名)死了。这一年,她才21岁。   2007年2月13日,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手手12名同行“驴友”的上诉案。   爱好户外活动的人喜欢自称为“驴”,“驴”和“驴”之间则互称“驴友”。   2006年7月9日,在一次户外活动中,突如其来的山洪淹没了手手,无情的洪水夺去了她花一样的生命。   手手绝对不是第一个遇难的“驴”,却可能第一个被载入户外活动“史册”———第一个向同行“驴友”索赔的“驴”。   一审判定,手手的12名“驴友”赔偿手手父母21万元的人身损害与精神损害赔偿。判决一出,震惊国内外诸多“驴友”。同样是户外运动爱好者的申素律师牵头组成律师团,为12头“驴”上诉提供法律援助。     一个“驴友”走了    2006年7月初,一个帖子出现在南宁市某网站驴行驿站论坛上,内容是“7月8、9日赵江泡水FB(腐败,编者注),有人要一起吗?要一起的报名了哦!好定人数,费用AA,应该每人60元左右。”   赵江,离南宁100多公里的一条峡谷,这里山高林密,溪水淙淙,空气新鲜湿润,是南宁近郊少有的旅游探险胜地。虽未划为旅游区,但许多旅游爱好者都知道。帖子一发出,就得到众驴友的响应,手手也报名了。   手手既活泼又开朗,在南宁某公司任网络管理员,喜欢户外游,还是这个网站FB行群的创始人和管理员之一,因此小有名气。这次是手手初次游峡谷。   7月8日上午8点,十多名“驴友”坐车前往武鸣县两江镇。在这里与发帖人小梁会合,并将60元的费用交给他管理。一行人到了赵江峡谷后,手手所在的一组扎营在河床上,她与好朋友小陈共用一个帐篷。   第二天凌晨4点多,天开始下雨,由小雨渐渐成大雨,天亮后又转为小雨。7点多,远处传来“轰轰”声,早起在河边石头上坐着的几名“驴友”惊奇地四下张望,突然看到干涸的峡谷河床上方一股巨大的洪流如猛虎般扑下来。“洪水来了!”有人不由得惊恐地大喊。此时,手手和小陈仍在帐篷里睡觉。最先惊醒的小陈,赶紧拍醒还在熟睡的手手。洪水在瞬间淹没了她们,手手、小陈,还有一名“驴友”被冲进河里。水势很大,3人被冲下河流的两级落差。经验丰富的小陈攀住河中的大岩石,等她爬到岸边,准备去救手手时,已经没有了手手的踪影。   报警,第一次搜救,第二次搜救,终于在下游3公里的地方发现了手手,遗憾的是,手手走了,永远地走了。     热心“驴友”来了         手手意外身亡的消息,在南宁“驴友”中产生了强烈反响。在7月12日的告别仪式上,200多名“驴友”自发地赶到南宁市殡仪馆吊唁手手。几名女“驴友”还一直陪伴从天津赶来悲痛欲绝的手手的母亲,3名女孩还认了手手母亲作干妈。   天堂里,手手可能怎么也想不到:一个偶然的安排,一次意外的际遇,一场天降的暴雨,竟然夺走了自己的生命;而偶然在生命的拐角处与自己相遇的12名“驴友”,更因此陷入“困境”之中。   这一切,可能要追溯到“天下粮仓”(真名:韦松君)热心“驴友”的出现。网上曾出现一个帖子,说手手死于同伴的冷漠无情和见死不救。这引起了局外人小韦的愤怒。同是“驴友”出身的小韦,决心帮助手手的父母,为手手维权。   于是,以小梁为首的12头“驴”接到了法院的应诉传票,可以想见,他们的惊讶程度有多高。手手的父母将他们告上了法庭,要他们承担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共计35万元的责任。2006年10月19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手手不是第一个遇难的“驴友”。据可查资料不完全统计,2006年全年因户外运动而导致遇难死亡总数已经超过百人。   但手手家属是第一个向同行“驴友”索赔的。因此,本案引起了许多“驴友”的关注。在一个“7.9事件讨论专帖”上,跟帖转帖者众。   然而,最高峰的关注期,是在一审判决后。11月16日,一审法院判决认定,发贴人被认定为“头驴”,应对手手的死承担60%的责任,其余同行“驴友”共同承担15%的责任。         全国“驴友”关注            户外运动在我国已有20多年的历史。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随着网络的发展,迅速发展成为人们热爱的一项运动。截至2004年,我国全国户外网站接近500个,主要集中在广东、北京、上海、四川。   参照国外两三百年户外探险的既有规则,我国形成了适合国情、习惯俗成并为广大驴友自律遵守执行的基本规则。“最根本的规则精髓在于强调个人的行为自主性和风险自济性,不容将个人事务和安全责任依赖于他人或者团队。”申素说。   或许正是这些精髓已经植根于“驴友”之中,乍听到小梁他们被判要对手手的死负责之时,“驴友”们震惊了。强烈关注这个可能影响他们的大事。   李太白“驴友”说:“以后可不敢组织了,回头人家状告你喝茶烫着了、酒精中毒了、鱼刺扎着了、辣椒呛着了,咋办?”   “驴友”分成了两派,一派支持12只“驴”上诉,一派认为12只“驴”应该承担起责任来。更多的“驴友”感觉人人自危。   “驴友”申素律师,牵头征集义务援助律师,很快得到回应,最终他选择了南宁当地的10名律师,分成5组,为上诉的12名“驴友”开展工作。   他透露,在二审庭审时,他们将请证人出庭作证。证人有事发当时也在赵江峡谷的其他团队的成员,还有防洪防灾的专业人员,后者将在法庭上解释对无预警洪灾的辨别技术。此外,当庭,他们还将出示从未公开过的山洪爆发后的照片。         “头驴”的法律责任            户外运动“AA制”规则下形成的临时团体中,大家各自承担着怎样的法律关系?“头驴”及其责任又该如何认定?   中国政法大学民事经济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杨荣新教授认为:   “AA制”在我国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它来自国外,是指自由消费群体以自己承担自己费用的方式所组织的一项多人参加的活动。其显著特征,一是响应集体号召,二是各自付费。   本案中的“AA制”,是一种约定,可善意地理解为,大家都认可的、约定俗成的网络语言。“AA制”总得有人负责对外交涉,召集人小梁安排车辆、确定路线、经费等等,只能说明他是一个热心人。   自助游形成的团队关系,与旅游团队类似,但又可分为松散型与紧密型。对“头驴”的认定以及责任,要看团员间是否有书面的约定或口头协议,从而形成有组织有纪律的团队。即便这样的团队,“头驴”的责任也要根据其对事故后果有无主观故意或过错责任来决定。损害赔偿的前提要有损害的发生。其他成员也只是承担有损害发生的责任。   就本案而言显然是松散型的。团队中的每个人,责任关系是均等的。虽有互相帮助义务,但只是道义上的。手手的死亡显然属于自然灾害。   12头“驴”的责任如何承担,我们且等待二审庭审结果。 (记者 朱雨晨)     约定俗成的户外运动基本规则:     实行自主判断、自愿参加、自由组合、自备装备、自力完成、自负费用、自担风险原则;提倡互相关怀、助人为乐、同舟共济、遇险救援的团队精神和道德风范。

雪飘落的声音 发表于 2009-7-15 13:35:06

我想知道12名驴上诉后的结果是咋样地

北极星 发表于 2009-7-15 16:39:19

2009年2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自助游引发的“驴友”赔偿案作出二审判决。判定上诉人梁华东补偿已故驴友“手手”(网民)的父母3000元;其余11名上诉人各补偿2000元。

北极星 发表于 2009-7-15 16:41:50

[*]近年几起户外事故的安全分析(基于AA制登山的一些原则)
[*]
今年五一后我曾经写过一篇AA制登山的一些原则,一次在与朋友分析近年一些户外事故,虽然事故发生的方式多种多样,但是也发现其***性和规律,因此缘起了我写这篇文章的打算。
2006年7月9日号称户外第一案的南宁手手事故以来,户外又发生了多起亡人事故,其中今年更是发生了多起。现在中国的户外正出去前所未有的爆炸式发展,一些新人不断涌现,一些传统的难线路不断被挑战,因此有必要对这几次事故进行一些反思和探讨,提高风险意识,时刻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以下对照原则进行分析。
AA制登山的一些原则
讲给队员的话
1、户外第一原则:永远把自己照顾好!
2、时刻关注着伙伴的安危
3、不要参加与实力与自己差别太大的AA队
4、永远不要用到自己的极限
5、突出自己的特长
讲给AA领队的
1、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2、根据队中最弱的队员来调整计划和行程
3、不要过于照顾队员
4、随时听取队员的合理化建议
5、队员的两不带:不服从的队员不带;实力太弱的队员不带。
6、尽量和熟悉的人一起出行!!

一、户外出行特别隐患:队员之间实力差别太大。
在给队员和领队的原则中着重强调了,难度较大的线路不要有太弱的队员。原因有三点:
1、领队在选择线路是,一般是根据自身实力或全队平均实力来挑选线路的,因此这样的线路对最弱的队员来说是及其危险的。当危险来临时,事故往往会从队里最弱的队员开始。北京夏子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现意外。
2、如果有太弱的队员经验和户外知识明显是不对称的,一些危险别人可能会有点意识,可能有些队员连最基本的观念都没有,南宁手手的事故就是这样发生的。
3、如果有太弱的队员,会影响整个团队的团结。不管是什么原因领队要带上这个队员,如果这名队员和其他队员没有良好的关系和沟通,由于体力的拖累会逐渐造成其他队员的不满,容易形成团体的分裂。2008太白熬太穿越老边事故,领队金钱豹和老边有一定户外经验,另一队员小张仅仅是金钱豹邻居,没有户外经验就要走这条陕西最长的线路,当然出现高反体力不支,由于老边要回公司上班,中途与他们二人分开独自下山,最后发生事故,而小张从得知老边出事到整个救援过程没有再出现过。2008新疆五一狼塔事故,其中一位叫心灵契合的驴友体力不支,山友昆仑老玉等陪同乘一辆轻卡先行下山,被滚石砸中,山友昆仑老玉不幸遇难.虽然是意外情况,但是这辆车明显是违规载人,如果不是特殊情况,昆仑老玉是不会乘坐这样危险的车辆的。因此在走一些难线路时大家切记,队中不要有实力差别太大的队员(可能这还要包括性格差别太大)

二、学会照顾自己
永远把自己照顾好其实是个套话,只要出事都没把自己照顾好。但是有些事故是的确没有把自己照顾好,一些新人刚开始登山,这时他们不知道线路的艰难,可能只知道风景好、好玩就跟着一起出行了,并且他们在出行的同时把自己的安危寄托在领队或一些男队员身上,对领队一些不合理计划,不敢也不会提出反对意见,因此由于经验和知识上的不对称性,把自己带上的危险的边缘。南宁手手事故和北京夏子事故这是这样的情况。

三、永远不要用到自己的极限
为什么这样说,如果参加商业队,一些运作是很成熟的,安全保障要相对高点,许多时候向导和协作可能协助你完成线路,因此可以适当走一些自己的极限线路。但是AA制户外,我们大家都是依靠的是自己,这时候每个人必须想到,我要把我的最后的体力和食物留到应付意外情况的发生。2008太白五一杨子,到太白出现严重高反;北京夏子走到心力衰竭;太白熬太穿越老边和其他队同分开时,把帐篷留下来,而后面至少还有两天的艰难路程,特别是当天晚上太白下去了暴雨。以上事故说明了每位出行的朋友,要更多的了解自己的实力,千万不要逞能,安全出行,生命才是最可贵的。

四、最后给领队和队员的建议
困难线路,尽量很熟悉的朋友一起出行,近几年发生的事故,可以这么说大部是在和不熟悉人出去造成的,大家互相不了解,人品、性格,体力都是未知数,因此这是危险发生的最大根源。
其它原则在事故中也能多多少少找到点影子就不多说了,因此希望大家快乐出行的同时,为了家人为了朋友保护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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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club.bandao.cn 半岛网-半岛社区 发表于: 2008/09/29 07:15:56
   
1 楼 [*]几点催花雨 ♀ [*]加为好友[*]发短消息[*]发表的主题[*]参与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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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南宁驴友“手手”跟队驴行山洪爆发不幸丧身后,她的母亲悲痛之下将领队及一干队友告上法庭,现在法庭做出了一审判决,判领队及队友赔偿相关费用几十万元,次事件的相关报道,在此我想说的是法庭的判决有他的道理,合不合理暂且不论,但为今后喜欢驴行活动的朋友敲了警钟,户外驴行有它吸引人的一面,同时也是具有太多的不可预测风险在内,而作为召集者更多的应该考虑到安全因素,通过此事件,我想大家都应该提高对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自我能力的提升,才能在以后的户外活动中更好的感受自然的美,让悲剧不在重演,在此让我们为离我们而去的“手手”哀悼吧。

先贴上79事件的媒体报道。
  
  今年7月,广西南宁市13名驴友相邀去郊县森林旅游,不料夜晚露宿时山洪暴发,一名女孩被洪水冲走身亡。女孩的母亲状告驴友,要求另12名驴友赔偿35万元。10月19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我国首例遇难驴友家人状告一同出游的驴友案。
  
  在南宁市某生活网站上有一个旅游BBS,许多旅游爱好者都喜欢在这个平台交流,邀驴友一起出游。2006年7月初,论坛上出现了一个帖子:“7月8、9日赵江泡水FB,有人要一起吗?要一起的报名了哦!好定人数,费用AA,应该每人60元左右。”
  
  赵江是离南宁约100多公里的一条峡谷,这里山高林密,溪水淙淙,空气新鲜湿润,是南宁近郊少有的优良旅游探险地,虽然尚未划为旅游区,但许多旅游爱好者都知道这地方。帖子一发出来,就得到众多驴友的响应,纷纷在跟帖报名。也有驴友发帖子认为7月正值雨季,去赵江峡谷旅游并不适合,但没有引起报名者的重视。
  
  网名叫“手手”的小骆也报名参加了。21岁的小骆在南宁某公司任网络管理员,是一个既活泼又开朗的女孩子。她喜欢户外游,并且是这个网站FB行群的创始人和管理员之一,在南宁某网站的旅游版上小有名气。这次小骆是初次游峡谷。
  
  7月8日是周六,上午8时,十多名驴友准时在南宁市安吉汽车站集合,坐车前往武鸣县两江镇。到两江镇后,南宁驴友与发帖子的武鸣人小梁会合,并将60元的费用交给小梁管理。到了赵江峡谷,大家兴致勃勃地溯流而上。美丽的风景将大家都迷住了,一路上有说有笑。天不知不觉黑下来了,于是寻找露宿地。
  
  由于峡谷狭窄,驴友众多,大家只得分作几组找地方宿营。一些人在一面悬崖下,另一些则选择了河谷。由于露宿的地方河流处于上游地段,平时水很少,这几天也没下雨,几乎是断流状态,河谷地有一片宽敞的沙砾地,看上去是不错的扎营地。
  
  小骆所在的一组就扎营在河床上,她与好朋友小陈共用一个帐篷。扎营后,大家点上篝火,烧烤、喝酒、嬉戏,一直到次日凌晨,大家玩得筋疲力尽了,才一个个钻进帐篷睡觉。7月9日凌晨4点多,天开始下雨,由小雨渐渐转成大雨,天亮后又转为小雨。有的帐篷出现漏水,将睡在里面的人淋醒了,醒来的人走出来看了看天,又望了望河上游,没见有涨水的迹象,也就没发出警示。
  
  然而,早上7点,干涸的峡谷瞬间山洪滚滚──山洪来了,来得一点预兆都没有。在河边石头上坐着的几名驴友突然听到什么地方传来“轰轰”声,他们奇怪地四下张望。这时突然看到河床上方一股巨大的洪流如猛虎般扑下来,有人不由惊恐地大声喊:“洪水来了!”一时场面混乱,大家慌忙收拾行李往岸上跑。
  
  小陈和小骆仍在帐篷里睡觉。小陈先被巨大的水声惊醒,赶紧拍醒还在熟睡的小骆。可是还没等打开帐篷,山洪已把她们的帐篷淹没,巨大的水流将两人迅速推向下游。小陈出来玩得比较多,经验丰富,胆子大些,她拉开帐篷先将小骆推出去,自己再出来。初次游峡谷的小骆见此场面,吓呆了,几乎没有应变能力,任河水将她往下冲。小陈则一边游一边寻找河岸可抓的草木或河中的岩石。
  
  除了小陈、小骆,还有一名驴友也被冲进河里。当时水势很大,3人被水冲下河流的两级落差,那个驴友抓住了旁边的树枝,小陈和小骆也分别攀住了河中的大岩石。岸上几名驴友跑下来要救她们。相对沉着的小陈远远地对小骆喊:“你抓好不要动!”她用力爬上岩石,想从岸边跑过去拉小骆,可是当爬上石头时,她发现小骆已不见了。
  
  大约7点半,下游的驴友发现有鞋子、衣物、帐篷随洪水冲下来,意识到上游出事了,他们赶紧沿山路跑到上游查看情况。到了出事地点,发现小陈躺在地上,手和头部都划出长长的口子,鲜血直流,其他几个人在旁边手足无措。一年纪较大的驴友立即下令:女孩子先撤离,男的留下找人!两名男子扶小陈下山,但小陈十分不情愿,痛苦地嚷着:“我要找手手……”
  
  驴友们打110报了警,向两江镇政府求救。不久,由武警、消防、民警、镇政府工作人员、村民组成的50多人的搜救队赶到了现场展开搜救。驴友们也被送下山,到两江镇政府休息。小陈则被送到镇卫生院疗伤。
  
  但由于峡谷水势太猛,两岸地势复杂,搜救十分不利。下午约15时,搜救队在出事地点下游数公里处的两块岩石中间,找到了小骆,遗憾的是,此时人已死亡。已到镇政府休息的驴友们听到小骆已丧生的消息,一个个都不敢相信,惊得目瞪口呆,接着几个女驴友失声痛哭。
  
  回到南宁后,小骆意外身亡的消息,在驴友中产生了强烈的反响。12日的告别仪式上,200多名驴友自发地赶到南宁市殡仪馆吊唁小骆。几名女驴友还一直陪伴从天津赶来的小骆的母亲,以免她过于伤心,3名女孩还认了小骆母亲作干妈妈。小骆的母亲忧伤不已。
  
  事后,驴友们还不时在网上发帖纪念她,一个帖子说:“手手,走好,不要回头,天堂里没有洪水!请放心,你母亲已经认了3个干女儿,你的好朋友好姐妹们会照顾好你母亲的,请放心!带着你最爱挂的笑容,一路走好……”
  
  就在劫后余生的12名驴友慢慢地将这段惨痛的经历埋进记忆深处时,他们突然接到了法院送来的应诉传票。原来,小骆的父母将他们告上了法庭,要他们承担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驴友们对此感到大为吃惊。10月19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小骆的母亲认为,发起这次自助游的小梁,未持有任何经营旅游业合法证照便组织团队出游,并向成员收取60元费用,其行为不具有合法性。另外,7月正值雨季,小梁未考虑气候灾害等因素,不顾他人人身健康与安全,让团队在河床中安营,晚上过夜时也没有安排人员守营,以致险情发生时没有及时发现和通知成员迅速安全撤离;小陈邀小骆同团出游,理应对小骆负安全防范义务;在当晚大暴雨的情况下,同住一帐篷的小陈没有提醒或要求小骆撤离危险地带,最终导致小骆被洪水冲走。
  
  对其他被告,小骆的父母认为,小骆和他们属于同一团队,按社会的道德规范,他们之间就形成一个相互爱护、相互关照、相互救助的义务关系,小骆却在无任何提醒和防范下失去生命,他们也应承担责任。因此,小梁、小陈等12名自助游成员应对小骆的死亡共负赔偿责任,他们应共同承担人身损害赔偿15万余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共计35万余元。
  
  法庭上,12名驴友认为,自助游是一种完全自发的、松散型的自助组合,属于“风险自担”的行为。参加这一活动的驴友对活动所冒的风险都是明知的,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人都应当对自己的安全负责。小骆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具有自主决定是否出游和辨别危险的能力。她接受小陈的邀请参加自助游,等于接受了“风险自担”的约定。
  
  小梁称他只是发个帖子,没做任何“组织”的工作。小陈则称,此次出游自己只是邀请者,小骆出现了意外,自己并没有过错,她也在此次出游中受伤。被告的代理律师答辩称,公安机关证明小骆的遇难是一起因山洪暴发引起的意外死亡事故,山洪暴发来势突然、迅猛,不能把山洪造成的损害后果由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的被告来承担。
  
  小梁的代理律师认为,小梁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组织者,他不具有任何管理权,实质上只是本次活动的提议者。他不是旅行社的导游,不具有管理权,并不能约束他人,在这个组织中,每个人都具有独立的意志,来去自由,而且按照自助游的惯例,自助游的召集者、组织者没有保证全体驴友安全的合同责任和法律上的监护义务。而小梁收取的60元钱是作为自助游的平摊费用,是为了方便大家代收代支,没有任何盈利性质。
  
  另外,各自然人自发组合进山宿营并无法律禁止性规定,他们的行为并不违法也不存在侵权行为。小骆的死亡是因山洪暴发而导致的意外事故,原告诉求的理由是基于道德义务规范而非法律上的义务规范,原告要求的赔偿项目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被告的代理律师还认为,山洪来势汹汹,绝大多数队员都只是穿着内衣内裤逃出来的。而救助别人是应当建立在有能力、有条件实施救助的前提下的,在本案中各被告显然没有这个条件和能力,因而不应当对小骆死亡承担救助责任。
  
  在一干好友或驴友相邀自助游越来越风行的今天,这起驴友人身损害索赔案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和争议。一名驴友在网上发帖子说,发生这样的过失,能叫谁买单?叫论坛来为你买单吗?论坛只是一个平台而已,一个供你发帖、跟帖、总结的平台。叫驴友中的“头驴”们为你买单吗?“头驴”也只是普通人,他们能出来召集活动,能冒着风险带队,已经是很有奉献精神了,更何况户外有很多不可预料的因素。让驴友们为你买单吗?不知道你是否想过,所谓的驴友,也就是游山玩水的玩伴,碰到危险更是无法预料的。
  
  也有驴友认为,在这次活动中,大家只顾自己玩自己的,没有相互提醒可能发生的危险,也没有组织起来以积极的措施预防可能发生的危险,因此对小骆的遇害,同游的驴友应承担一定的疏忽责任。如果活动没有具体、明确的组织者和活动受益人,但按相关判例,在没有确认具体责任人的情况下,应当全体负责任。
  
  一名律师认为,如果是民间自发组织的就无法进行索赔,山洪是自然灾害,无法避免,加上责任不明确,没有人为他们承担赔偿义务,遇难者要对自己负责。要是遇难者有工作单位,并在单位中买有保险,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果事情是在旅游景点或有单位直接管理的区域发生,比如公园,那么公园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然而记者从旅游人身意外险的附加条款第九条中看到,“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许多人也对目前自助游的盲目无序和监管无章现状表示了担忧。一位旅游界人士人认为,目前驴友自助游过于随意,特别是“召集人”、“领队”缺乏野外生存常识,缺乏对气象、地形、地貌的了解,野外防范、规避危险和救助知识也缺乏,因而自助游不时出现意外事件。为此旅游管理部门应该成立自助游咨询机构,对驴友提供咨询和指导。
  
  同时,旅游部门应建立对自助游召集人的认证制度,对召集人的责任进行明确。因为自助游发生意外,召集人或领队的责任心缺乏往往是一个重要因素。我国目前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对民间自发组织的户外自助游活动做出专门的规范。没有这样一个责任认定机制,一旦发生意外,没有人需要承担任何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事后责任追究的缺失,也会造成探险活动事前的轻率化和盲目化。(资料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给驴友上了生动的一课啊。[*]================================================================================
签名未设置或尚未通过审核。立即设置[*]※ 来源: club.bandao.cn 半岛网-半岛社区 发表于: 2008/09/29 07:20:11
2 楼 [*]几点催花雨 ♀ [*]加为好友[*]发短消息[*]发表的主题[*]参与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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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登山者被困北京灵山 央视女编辑不幸身亡

作者: 登山者被困 2007-03-12 22:44:28 来源: 新京报
前日(10日)早晨10时,11名山友(7男4女)在从门头沟柏峪口向灵山攀登途中迷路,其中一名女子死亡,另一名男子因虚脱和视力受损被送往斋堂医院。截至昨天(11日)下午1时,被困山友全部被营救下山。据门头沟警方介绍,死者为CCTV-5一栏目编辑,年仅23岁。目前死因正在诊断中。
 
 更改原定路线上山
 
 灵山是北京最高峰,位于门头沟与河北交界处,距市区122公里,海拔2303米,是北京地区最高峰,因为海拔高、温度低而成为京郊避暑胜地。
 
 虽然灵山方圆只有25平方公里,却是京郊惟一集高原、草原风光为一体的自然风景区。
 
 昨日(11日)下午,从门头沟斋堂境内,能够看见灵山上皑皑白雪。当地居民说,由于前两天下过一次大雪,灵山上的雪已没及膝盖。
 
 下午3时,受伤的男性山友“装甲老鼠”(网名)被送达斋堂医院,获救的4名山友被送至门头沟清水派出所。他们脸颊通红,情绪非常低落,眼泪一直在眼眶中打转。山友们拒绝了采访,“我们的心情不好,请理解。”山友们向警方回忆,本月5日网名为“海”的山友,通过在绿野户外网站发帖,邀约11人攀登灵山。当时提出行动的路线为3月10日上午10点半到达灵山南侧的下马威,下午1点登上海拔2303米的灵山主峰,下午5点返回灵山南侧海拔不足千米的洪水口。
 
 而前日(10日)实际行走的路线却是,前日(10日)早晨10时许,11人在柏峪口下车,开始向灵山攀登,中午12时多,到达了实心楼,并在那里吃了午饭。但由于灵山的大雪已经覆盖了所有道路,他们很快迷路,同时,由于行走速度不一,他们分成了6人和5人的两组各自行走,并约定下山后会合。
 
 死者家属正赶来北京
 
 警方介绍,5人一组的最终走到了苇子村落脚。受伤的“装甲老鼠”和遇难的“夏子”(网名)则属于6人那一组,他们一直没能找到下山的路。晚上10时30分,在“夏子”出现虚脱的情况下,6人选择了报警,而在报警后的半个小时,“夏子”出现昏迷情况,并在凌晨去世。警方赶到后,他们已受困约10小时。
 
 昨日(11日)下午3时半,“夏子”3名大学同学和所在的工作单位CCTV-5某栏目的两名同事,赶到了清水派出所,协助处理“夏子”的后事。一位姓于的同事说,他们已经通知了“夏子”家属,其父亲将于今日下午抵京。“我们都没敢告诉他父亲真实情况,怕老人受不了。”斋堂医院外科主任陈大夫负责这次急救行动,他介绍说,死者的死因目前还没查明,而伤者的伤势不太严重,主要是视力受损。
 
 很多队员装备不全
 
 根据警方掌握的情况,这支队伍没有带急救药品,也没有配备医生。
 
 发起人“海”曾特别提出要求队员备齐装备,并特别强调如果不戴头灯或手电将不准上车。
 
 而意外发生后,另一名发起人“玛瑞亚”承认,很多队员装备不全,但知道情况时队伍已经出发,“装备上的问题导致山中行进很不顺利。”
 
 伤者回忆
 
 “风太大只能改变路线”
 
 受伤队员称“夏子”先说胡话后停止呼吸
 
 按照原定计划,小段他们在前日(10日)上午10点左右出发,下午5点就能下山,小段说,他们并没料到山上的雪会那么厚,11人的队伍也由于行进速度不一样,分成了两队。他们这一组,队伍行进速度很慢。到下午5点时,6人依然滞留在山顶上。
 
 小段回忆,危险在下午4点多的时候就开始出现,由于没戴雪镜,他的视力因雪光反射,已经开始模糊,再加上体力不支,他走在了队伍的最后边。
 
 “我在一定程度上拉了队伍的后腿,我是第一个出现异常的。”小段说,祸不单行,他又突然掉进了一个雪坑,雪埋到了他的胸口,1米80的他拼命往上挣扎,在队友的帮助下终于爬了出来,但这又花费了好长时间。
 
 “如果沿着山脊走,我们是能找到下山的路。”小段说,但是那时风太大了,估计山脊上瞬间风力能达到9到10级,导致队伍根本不可能继续沿着山脊走,只能再次改变路线,但他们依然没有找到下山的路。
 
 夜幕降临后,风太大不能生火,导致队员们无法取暖,并且“夏子”开始出现异常。
 
 “那个女孩开始哭,后来就说胡话,”小段说“夏子”是在他们翻过两座不知道名字的山后出现异常,并且无力走路。当时,几名队员沿着大约45度的斜坡拼命把“夏子”拖到一个没有积雪的地方,让其躺下。
 
 当晚10点多时,队员们正通过电台进行呼救,突然发现“夏子”不再说胡话,并停止呼吸。队员马上对“夏子”做人工呼吸,以及猛搓手心脚心,希望能把“夏子”救过来,可是忙了半天依然不见她好转。到了晚上11点多,“夏子”一头栽到了雪地里,呕吐并流鼻血,大家喊她,也没有反应了。
 到3月11日“凌晨”两点多时,队员再翻看其瞳孔,发现已经放大,大家觉得那女孩没有希望生还了。
 
 早晨8点,找到他们的医务人员确认“夏子”已经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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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五一狼塔事故情况说明及事故反思


新疆五一狼塔事故情况说明及事故反思
  山友昆仑老玉在五一期间参加狼塔U型穿越活动,在5月3日从呼图壁县林场到106团煤矿的路程中,由于一名女队员在前阶段徒步中体力透支,继续徒步困难,山友昆仑老玉等陪同乘一辆轻卡先行下山,其他队员将行李放在车上后,在领队的带领下按原计划沿公路徒步下山。
 5月3日上午约11时,当卡车行驶到106煤矿附近时候,意外发生了,行驶中的车辆被突然袭来的巨型滚石砸中,山友昆仑老玉不幸遇难,山友伯拉图重伤,白云和心灵契合 受轻伤,司机也受伤。队员立即拨打求救电话,呼图壁县医疗救护和公安部门派出救援人员,将伤者送往呼图壁县医院。事故发生时,全队在车辆后方约15公里处徒步行进,当全队得到消息徒步到达现场时,现场救援已基本结束。
  受伤队员经过初步救治后,山友伯拉图被救护车转送乌市医院治疗,白云和心灵契合伤势较轻,经呼图壁医院简单处理后,目前均回家休养。
  事故发生后,本次活动的领队夸张、山人等四名领队协作留在呼图壁配合善后处理,其他队员于晚上22点左右回到乌市。当晚,新疆山友救援队及本期救援队值班单位“畅享驴徒”俱乐部,以及部分山友、领队连夜前往呼图壁探望,进行了各种形式的支援,协助处理善后。截止本消息发布时,夸张、澄陆等仍在呼图壁,据了解,山友昆仑老玉的亲属将在今日护送昆仑老玉返回乌市。
狼塔事件后续情况

  昆仑老玉走了,数百位山友前往送行,进入陵园,山友的挽帐排成了一路,护送山友昆仑老玉一路走好。我们会永远记住这一感人的场面!昆仑老玉的亲属、在场的山友,无不为这一场面所感动。

一、事件发生后的众生百态
呼图壁方面:
  事故发生后,山友立即电话求助呼图壁有关方面。呼图壁县公安、医疗部门及时赶到,县领导也亲自前来,及时处理了事故现场。事后,呼图壁安监局称这次事件为“意外”,并且在随后的几天对事故附近山体进行了爆破清障,消除隐患。对于呼图壁方面来说,他们尽到了自己的责任。任何地方当局都不希望在自己的地界出事,新疆的山友们也理解,荒郊野外的山上的一块石头,不在他们的管辖能力之内。
  旅游管理部门:
  在媒体的报道中,旅游管理部门只有一句话“户外运动归体育部门管理”。
  体育管理部门:
  当听到事故现场是在公路上的消息后,体育管理部门似乎长舒了一口气----“还好,不是在登山途中”。紧接着,根据媒体的引述,他们提出了这样的观点,“这个活动是一个没有备案的非法活动,组织活动的俱乐部是一个没有注册的非法俱乐部”。
  那么作为体育局主管部门的姿态呢? 就以“备案”和“注册”来说话。关于俱乐部注册,我想现在各俱乐部绝大多数不知道如何去注册,也没有任何主管部门明确提出过要求。关于活动备案,两年前曾经有一个五一期间,对活动进行了备案,之后有关部门就再也没有提出过 “备案”的要求。两年了,3000多个网上组织的活动都没有备案,怎么这会儿突然提出个“备案”呢?倒是小羊军团挑起担子,组建培训和救援体系,对活动进行规范和网上备案。小羊军团也不是管理机构,只是一个优秀的网站而已,就这样,200块钱70个小时的课程外加教材和证书,还被人说是收钱。公平吗?
  自身的管理和服务存在缺失,一旦出了事,又立即声明活动是“非法”,没有“备案”,没有“注册”,是不是有点太“那个”了呢?
领队夸张、山人:
  事件发生后,领队在呼图壁留了一整天以处理后事,在此后的几天里,他们几乎一直在为后事忙碌着,山人更是在出殡的前夜整夜为逝者守灵。在这样的意外事件后,几位领队是勇敢的,是坚强的,也是负责任的。有的时候,用心说话,比用嘴说话管用!
  
山友们:
  事件发生的当夜,就有山友连夜赶到呼图壁县进行支援。随后的几天,豇豆、澄陆、无奈、洞主、红袖等几乎全身心地参与后事处理。更多的山友,则默默地在论坛、在追悼会上为逝者祈祷,新疆山友们的友爱与团结,以及在这次事件中体现的超越团队的人文关怀精神,值得我们永远铭记,也是新疆户外人永远珍惜的精神财富。
昆仑老玉的家人:
  不止一次听到山友说:老玉的家人太好了。其实,仅仅从照片中,我们就能看出昆仑老玉是一位豪爽、耿直的汉子,近朱者赤,他们的家人同样是值得尊敬的地地道道的新疆人。
心灵契合:
  据说心灵契合是一位来自内地的资深驴友、美女,拥有著名的博客,但是,在追悼会的现场,确实没有出现她的窈窕身姿。
  站在一个内地人的角度,她已经做的不错了,去看了老玉家属,也尽了心意。车上的事情其实也不能怪他。如果大家要责怪的话,去责怪她背后的文化环境吧,是那种文化,让她在事故后首先想到的不是人文关爱,而是是非争辩---有人死了,她却在旁边评头论足,捣是非,这是新疆人最讨厌的。
  户外店和俱乐部:
  相信山友都看到了,绝大多数户外俱乐部和团体积极参与了这次善后,无论是否参加了追悼会、为逝者和伤者捐赠数额多少,都不是主要问题,重要的是有心。
  而本地的户外店,除了少数经常组织活动的店以外,大多数对这件事态度冷漠,我们没有看到5445、k2,没有看到探索者、探路者, 他们已经脱离了户外圈子,他们只是商人。
事故后的胡乱反思
  在长途活动中,一定要慎重选择队员。
  如果有俱乐部,花钱不多的话,去注册吧!如果有长线活动,不仅在网上公布信息,顺手也向有关部门发个传真、发个邮件,收到没收到没有关系,也算备案吧! 这样,起码事后不会有人说你是“非法”,“没有备案”。

  第三、学习、学习、再学习。作为领队,手中没有十八般兵器是不能进山的。作为一个领队,应该是个作家,懂得从组织学到心理学,从装备到做饭一系列的知识。知识是可以转移的,你对攀岩技能的学习可能有助于你安全意识的提升,你对网络发帖能力的掌握可能有助于提高你的团队管理能力。

  第四、要买保险,要签署“免责声明”。免责声明的意义,不仅仅是为保护领队,更重要的是警示队员“你的安全由你自己负责”,我想任何人签署了免责声明后,一定会比没有签署前更重视自己的安全。 
 来自新疆小羊军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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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山杨子蒙难事件始末
  三夫廊坊五一组织长线太白,因好友结婚无法出行,俱乐部计划由田野带队。杨子知道后,向田野主动表达了想带队的愿望。杨子,是神农架人,是我们去年神农架穿越的向导。二十四五岁,长的干净精神,说话彬彬有礼,又机灵,爬起山来背着俩个大包上上下下虎虎生风,是一把好手。在山上的闲暇之余和他聊天,他颇有走出大山从事户外运动的心愿。下山后我们一直保持短信联络,今年过年后大约是二月底的样子,他便从山里来了,在店里从事平常销售周末户外的工作。参加的活动虽不多,但他的勤快和乐于助人还是让他得到了很多驴友的喜爱。他长年生活于山中,山地经验丰富,又很有这个愿望,田野便同意了并他帮他联系了向导。中途因有几个驴友撤出,最后连杨子加一起仅有四人,问他们是否考虑取消。他们经过商量,决定还是要去。这一走,没想到就是诀别!




  关于此事各个论坛网站众说纷纭,很多情况并不符实,甚至歪曲.以下是我们通过对杨子的三个队友 营救队员 当时在山上的其他队员分别进行访问并征得他们同意发表的事件始末 我们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和论坛单独予以澄清:
  五月一日下午开车抵达周至县,包车至厚轸子到铁甲树,其间购买了黑河森林公园门票40元四张。到铁甲树,原先联系的当地专业向导,即高太尉电话无法接通,事后知道已经上山,备选的向导小郑道长也上了山,杨子转了一圈回来决定不用向导直接上山!
  四人各带大背包一个,50升以上基本填满。据同行队友分别访问,负重大抵相当。当天行走了一个多小时,抵达三和宫营地,搭的帐篷,他们顺着水向上走,没有发现出售和检查门票的管理站或管理人员,事后知道在这里还应购20元的进山门票,黑河的票不管用。
  五月二日早用过早餐七点钟上行,并不是很赶路,队伍始终没有拉开距离,杨子负责收尾。当天天气状况良好,七点左右抵达玉皇池(海拔3350米基本无植被)。在路上,杨子一路表现正常,有说有笑,还给了路上碰见的其他队伍的一个女生山楂片吃。唉想起杨子年轻的脸,心痛!
  五月二日晚在玉皇池,玉皇池有简易的木房和被褥。毕姐提出不搭帐篷就在木房里睡,杨子答应了,晚宿木房,一人五十元。杨子、雪岩和思云在一屋。杨子在床上搭了防潮垫和地席说这样大家舒服!晚上吃过饭聊聊天大家睡觉。思云和玉皇池的老道喝了一点白酒,杨子没有喝!这一点郑重澄清。临睡前,杨子无任何不适反应。
  当夜起风,木房四处漏风,很冷。半夜思云感觉不适有一点轻微咳嗽,找雪岩要了一点药,吃下又睡。杨子这时也起身说自己可能有点感冒,轻微咳嗽也要了一点药。
  五月三日早,狂风,队员们都说是生平仅见。下雨,马上变成雪,大雪狂风。几个队伍下撤,杨子问大家的意见未果,又问老道,老道说太白的天气说不准,也许明天就会好。杨子决定在玉皇池等待天气状况再做决定。早晨杨子正常准备早餐,正常用饭,无其他症状。上午后有轻微咳嗽,轻微感冒症状。服用了感冒药,又服用了自带药包中的抗高反药鲨鱼烯。全队换到玉皇池主屋,盖着被子聊天。一个机会溜走了。
  大约中午时分,山下从南天门上来三个背夫说是适才下山的队伍说山上有人生病了高反,建议他们上山来背东西解救。但是我们的队伍中没有人提出这个要求。杨子对他们说“谢谢你们,我不用!”背夫不干说那也要钱,老道大骂:“这么坏的天气你们把人拉下去不是让他送死吗?”最后每人给了他们五十元三个人悻悻的下山。在此过程中,杨子没有和任何人发生任何争吵,网上的言论,不实。至于老道为何阻拦,是出于担心下山路滑人的安全,还是为了挣他一晚五十元的住宿费,我们无从揣测。又一个机会溜走了
  又过了大约三四个小时,药王庙(玉皇池山下的接待点海拔3100米,有植被树林氧气较丰富)的接待人员带着卫星电话上了玉皇池。在这里补充,原本玉皇池有卫星电话,但是因没电了,打不出去!据景区管理站的人员事后说,三个背夫下来后告诉他山上有人生病他不放心,上来看看。他和老道用陕西话说了半天,也没有和杨子交谈,就下山了。杨子当时简单的休息,还是没有感觉特别的不适。但是最后一个肯定生的机会溜走了!
  晚上是其他队员做的饭,给杨子端的粥,杨子喝了。喝完后,四个人开了一个会。杨子说:“明天看天气,天气好咱们就翻过去!”其他队友当时还很放心。杨子吃完药就睡了。当时玉皇池上还有西安一个大学生的队伍六人。
  晚上十点钟左右,毕姐起床叫杨子吃药,叫了几声杨子没有动静,推了几下没有反应,加力推连声呼唤,还是没有反应。马上叫起所有同伴,玉皇池的老道和西安的大学生也过来了。老道给杨子扎了针灸,同伴一直在掐人中,一个小时左右杨子醒过来了,但是发声断续微弱已经不能言语了。往嘴里灌姜汤,牙关紧闭。老道说需要马上到药王庙打电话报信求援,但雪大路滑一个人去不了,这时西安队的两个大学生(应该是军校的,体力很好)挺身而出陪老道一起下山求援。唉,杨子当时轻度昏迷,紧急下撤是唯一的出路!活路!
  凌晨2时,我们接到了太白山的求救电话,真是十万火急。俱乐部立即组织了初罪和蚊子的紧急救援队,携带救援物资救生设备马上赶往机场,并搭乘了最早班飞机赶往西安。同时联系周至县西安市的110 120,景区保护站的相关人员,景区保护站的上级主管局领导立即携氧气袋连夜从理县赶往厚轸子(厚轸子没有氧气,保护站的工作人员称高反的情况很少见所以未准备氧气)。氧气早晨五点抵达厚轸子后第一队7人上山,七点又组织十五人上山。后又组织二十多人分两组上山。120急救车上午到达厚轸子后,在铁甲树等待急救。
  杨子在这几个小时中又陷入了昏迷,起始还能对外界有反应。让他握一下手,张开嘴还能做相关动作,随后彻底陷入了无知觉的深度昏迷状态。呼吸急促,心跳在每分钟一百下以上,体温一直在37.5至38度之间。凌晨两点的电话中,我要求求救人员尽可能的组织所有人员想方设法带杨子下撤,他们四点返回玉皇池后,用军用背包带做了一个简单的担架,往山下抬。但是没走了二十米,因为报信人员夜间前后跋涉四个小时体力不支,只能放弃下撤!杨子啊,生的大门在此时已经慢慢的对他关上了。
  雪岩见此,又单身一人下到药王庙,打电话求救,我们告诉他营救队伍已上山大约12点能到,建议他们尽最大程度对杨子护理,并说了一下护理事项以及急救的一些方法。
  杨子呼吸越来越费力,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到后来顺着嘴角流出淡红色的液体。天气终于放晴了,西安的大学生留下了祝愿上山前行了,我们也由衷对他们六人一晚的照顾代表杨子的家人朋友深深的致谢!虽然杨子昏迷了,同伴还在不断的和他说话。毕姐回忆,她把杨子当成自己儿子一样,紧紧的握着杨子的手一遍遍的对杨子说:“杨子,你一定要好起来,你肯定没事。你不要离开我们,咱们一起回家!”。杨子一直深度昏迷侧着身体躺着,这时他的眼角滑落了一滴眼泪!把这颗眼泪擦干,又流下一滴眼泪!这两滴眼泪呵,让我们的心痛地流血!
  十点半左右救援的队伍上来了(第一批上来的都是景区保护站请的背夫七个小时轻装的路他们五个半小时提前赶到),所有队友都异常的兴奋,对杨子大声喊:“杨子,你有救了!”把氧气袋打开,救援的人把管子往杨子鼻孔里插。毕姐说:“他一直用嘴呼吸,最好插嘴里。”救援的人说没问题。但是发现杨子没有任何反应,一探鼻孔,没了呼吸。事后评估氧气管应在鼻子外端挂着,不应伸进鼻孔,而且在医疗实践中也发生过氧气管在鼻孔中刺激到鼻窦神经导致心跳呼吸骤停的情况。无论怎样,杨子停止了呼吸。
  所有的救援人员出了屋,只有杨子的队友们没有放弃。毕姐大声的呼唤,雪岩思云一个做人工呼吸一个做心肺复苏交替着进行,不放弃的进行,希望奇迹出现不停歇的进行,两个小时!喉咙嘶哑了,力气耗尽了,视线模糊了,还不放弃!直到杨子的手脚心窝已经冰凉,直到杨子的皮肤已经发硬----------
  杨子,本名杨锐,网名山鹰。一九八五年八月初十出生,二零零八年公历五月四日十二时因高山缺氧导致急性肺水肿并发症殒于太白山上。
  山鹰选择了在太白山上翱翔。
  俱乐部中午即时和杨子的家人取得了联系,征得家属同意后,和保护站的人员磋商将杨子送下了山。雪岩和思云把杨子细心的裹在了睡袋里,像熟睡了一样。背夫们搭了架子,把杨子送下山。
  初罪和蚊子十点抵达西安,打车至周至县,再包车至厚轸子乡。途中已经知道杨子不幸的消息,俱乐部委托他们二人由营救转为料理后事。初罪和蚊子还抱着一线希望和120急救人员在铁甲树等候,晚十一时许,杨子被护送下山,医生检查,确定人已往生多时。十二时其它队员安全抵达。俱乐部此时在论坛公布了消息。
  当夜,在被当地保护区人员索要巨额运尸费用后,杨子连夜被蚊子初罪送到周至县医院做妥善的安排。因车挤还要送其他三个队友,又不愿意让杨子挤着受委屈初罪一个人在车斗里坐了四个小时,体会到了秦岭夜里的寒冷和山上随时碎石掉落的惊险。
  五月五日,家属十人抵达周至。俱乐部工作人员抵达周至。
  五月六日,三名同行队友与家属见面。
  五月七日,三名同行队友返回廊。
  五月八日,初罪蚊子返回廊。
  五月十日,家属与俱乐部达成协议,家属将杨子火化,返回神农架,俱乐部工作人员返回廊。
  五月十日晚,家属联系我们按照当地习俗他们没有进行火化,而是把杨子送回了神农架进行安葬,现在杨子已经回到了他的家中。
  五月十三日入土。
  出行前,队伍上了意外伤害险,报险后得知我们所上的意外伤害险不包括意外疾病,无法理赔。高原为此事费心奔走,依然没有办法,我们表示感谢。
  现所有事宜都已得到妥善处理,三夫廊坊承担了所有一切的相关费用。
  感谢一切关心杨子并在此次事件中出力出策的诸位驴友!
  感谢杨子的队友毕姐 雪岩 思云,感谢你们对杨子的救助和在杨子最后时刻十多个小时的陪伴!
  感谢同行的六名大学生!
  感谢当地药王庙的工作人员!
  感谢组织上山抢救的工作人员!
  感谢一切在8264 三夫 以及其他户外论坛对杨子寄予哀思的朋友们!
  感谢初罪蚊子![*]================================================================================

逍遥宝贝 发表于 2009-7-15 22:59:18

户外活动,安全第一!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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